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池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正文
池州市商务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补课制度
2009-03-14 23:17  文章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保证全局党员干部按规定要求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集中学习期间参学率达到百分之百,特制定本制度。
  1、补课对象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单位或支部集中学习的党员干部;补课内容为实施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
  2、党员干部补课由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
  3、补课采取定时定点集中组织,补课原则上于每星期五下午在局机关四楼会议室进行。
  4、根据学习签到簿备案时报告的缺课人员、缺课时间和内容,局机关补课对象由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向其本人发送《补学通知单》,接到通知的人员要按时参加补课。
  5、对未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又未请假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补课;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补课的人员,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池州市东至县开展对家电下乡备案网点进行“回头看”检查    2009-04-07 18:21
池州市喜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权    2009-04-07 18:07
陈冰冰副市长赴池州市商务局上党课    2009-04-03 18:15
池州市商务局机关党员干部赴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    2009-04-03 17:50
池州市商务局召开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课报告会    2009-04-01 18:02
关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有关调研事项的通知    2009-04-01 11:55
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2009-04-01 10:38
池州市商务局积极做好离退休党员学习实践活动    2009-03-30 08:46
关于印发《池州市商务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明细表》的通知    2009-03-27 17:52
池州海关举行开关仪式    2009-03-27 13:5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