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旅游要“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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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5 21:44 文章来源:池州日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十一”黄金周将至,我市即将迎来大批国内外游客,其中很大一部分游客是冲着池州优美的生态环境而来的,生态旅游已经成为我市旅游业的重头戏。但令人遗憾的是许多生态旅游却显得并不那么“生态”。譬如一些旅游开发公司在景区内随意建造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的建筑物和低俗的人造景观,随意铺设水泥道路,在岩石上安装铁制的脚蹬,却不修建任何垃圾和污水收集设施;一些游客在尽情享受大自然带来的身心愉悦时,却忘记了对自然的呵护与关爱,随意丢弃垃圾、随手攀折花木等。生态旅游如不规范必将影响甚至破坏生态。
笔者认为,要真正树立“生态池州”的旅游品牌,实现我市生态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做好生态旅游开发规划。利用规划来引导和规范企业的开发行为,防止出现破坏性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开发。其次是要制定生态旅游标准,促进旅游服务的生态化。要实施景区环境容量控制制度,防止景区因经济利益驱动超负荷接待游客;要促进旅游相关企业提供生态化服务,如不再提供一次性客房用品,减少毛巾等物品的洗涤次数,餐饮业不得以野味招徕游客等等。再次要加强对游客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在旅游的过程中对游客进行生态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旅游的过程成为体验生态、关爱生态和生态知识普及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