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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采取措施 应对日本农产品新政策
2006-03-24 19:01  文章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据统计近年来日本逐步成为我市出口的第一大市场,且农产品占有相当份额。由于我市农产品出口对日本市场的高度依赖,日本农产品进口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并严重影响到我市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特点及其影响
  日本根据其国内《食品安全法》制定了“肯定列表制度”,将所有的农产品、食品中使用的全部农业化学品残留纳入其管理体系中,明确提出了5万多个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标准,是体系化的技术壁垒,为今后采取限制进口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对每种产品制定的限量标准众多,常常超过200种农业化学品,这就给日本执法者在执行上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有可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产品检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可以根据需要加以运用,是悬在出口国头上的“隐形之箭”,在实施中具有针对性、随意性和歧视性。与以往相比,该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限量指标大幅增加。涉及的农业化学品由目前的240种提高到734种,暂定农用化学品(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到5万多个。
  2、限量指标更加苛刻。许多检测指标的标准比现行的标准成百倍的提高,如草莓中的抑芽丹含量由原来的40ug/kg提高到0.2ug/kg,标准比以前提高200倍。
  3、检测项目成倍增加。如大米进口需检测项目由原来的127项增加到579项,鸡肉检测由现行的26项增加到363项,猪肉检测由现行的30项增加到410项。
  4、覆盖面更为广泛。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除了规定的豁免物质(68种)、不得检出的15种农业化学品外,对未涵盖在“暂定标准”中的所有其它农业化学品或其它农产品提出了一个统一限量标准(0.01ppm)加以限制。可以说,世界上有多少种农业化学品,日本就会自动生成多少控制标准,将所有的农业化学品都纳入了日本农产品进口管理的对象中。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为严密、标准最为苛刻的农产品法规,将给国际农产品的自由贸易设置了障碍,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1、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2、增加了出口成本。据有关专家测算,以每种食品平均检测200项计算,每批出口检测费用需4万元。
  3、延缓了通关时间,不利于贸易便利化。
  4、将减少对日农产品出口。就我市农产品而言,按照日本新标准及实施时间,预计明年我市出口日本农产品将减少300-400万美元。
  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日本自6月份向WTO成员国通报了“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我局对此事十分敏感,并一直关注日本贸易政策的新变化,积极采取了应对措施。
  1、发布信息,加强跟踪。利用商务部门有关渠道,搜集有关资料和信息,适时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发布,同时,以文件、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了我市有关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要求出口企业加强与日本客户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掌握和跟踪日方的最新动态,及时向有关检验检疫部门、行业商会和商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应对。
  2、抓好重点企业的应对工作。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紧紧抓好我市对日出口大户——九华冷冻、龙溪麻油等公司的应对工作。从源头管理入手,严格按照日方进口的要求,加强对投入品的管理和卫生监控,积极采取了应对措施。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市商务局利用到基层调研、培训等机会,分析农产品出口形势,介绍日本将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帮助企业提高认识,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全市7家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了商务部主办的“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应对的针对性,以采取更为有效措施确保对日农产品出口保持平稳。
  4、及时收集省有关部门政策信息,指导企业规避风险。我们将收集到的有关中日贸易有关信息以及国家和省应对办法,及时向企业宣传,避免因政策、信息不了解,导致企业蒙受损失。
  三、下一步应对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减少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更广泛地开展应对工作,切实帮助全市农产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下一步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建立我市主导农产品出口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加大对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投入,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提高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2、分类指导,完善体系,提高企业应对能力。针对我市主要的对日出口农产品品种,搜集、整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有关具体标准和要求,对我市出口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卫生监控体系,加大对外注册和认证工作力度,积极推荐我市农产品企业对日出口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手段的建设,为我市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更好地满足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需要。
  3、抓源头,保质量,促出口。协助农业部门对我市农药的生产、使用及成份含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结合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的有关农药、兽药等规定,加强对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农药等投入品的指导和管理。加强针对国外适销品种的改良,鼓励和引导发展国外(日本)适销的品种,鼓励发展各类农业专业经济组织与出口企业的合作和联合,积极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基地建设,建立农业生产规范,推行标准化生产。在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注重加大对出口企业扶持,鼓励发展外向型农业。
  4、帮助企业做好基础性应对工作。指导农产品出口企业深入研究日“肯定列表制度”中有关具体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产品,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企业避免从市场直接收购出口,积极鼓励出口企业从源头抓起,大力推广“公司+基地”的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鼓励出口企业获得符合日本市场要求的国际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取得对外卫生注册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开发和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邀请国家和有关部门专家,组织我市农产品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培训,用好用足农产品出口鼓励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奖励力度。利用我局网站,加强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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