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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历史沿革
2005-07-01 17:40  文章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政府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贵池区在汉时曾称石城县,历史上不少朝代在此设过州、府、郡、路治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是池州专署所在地。具体沿革变迁如下:
  春秋时期:属吴。
  战国时期:越灭吴,楚灭越,属楚之江东郡。
  秦: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秦灭楚。二十五年平定江南。二十六年秦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属鄣郡。
  西汉:汉初至元始二年(公元2年)间建石城县(今殷汇镇灌口)。属扬州之丹阳郡。
  东汉:属扬州之丹阳郡。
  南朝:石城属南陵郡。梁大同年间,侨立南太原郡于石城县地,不久即废。
  陈:天嘉元年(560年),改南陵郡为北江州,石城属北江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石城县入南陵,十九年复析南陵西五乡并石城故地置秋浦县。以县城临秋浦水得名,治所石城,属宣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池州,秋浦县属池州,贞观元年池州废,县还隶宣州。永泰元年(765年)复置池州,秋浦县属池州,县治随州治迁至今贵池区,至唐代中叶,秋浦县属秋浦郡,晚唐属池阳郡。
  五代十国:扬吴顺义六年(926)秋浦县易名为贵池县。
  两宋:属池州池阳郡。
  元:属池州路。
  明:初属池州路。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属九华府,后复属池州府。
  清:顺治时,属江南左布政史池州府,康熙六年(1667年),隶属安徽省池州府。
  中华民国:民国初年沿用清制。民国2年(1913年)1月8日废道府州,贵池县隶属安徽省。民国3年袁世凯公布省道县三级官制,贵池县隶属芜湖道,民国17年撤消道的建制,直至民国21年再次直隶安徽省。民国21年月日10月至31年,贵池属安徽省第八区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国平38年4月县境解放后,贵池县属皖南区池州志区,1952年1月30日,属安徽省安庆专区。1965年7月,属安徽省池州专区。1980年元月再次属安徽省安庆地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复置池州地区,同时改贵池市,属池州地区,其辖境不变。2000年地改市,池州地区改为池州市,同时改贵池市为贵池区,属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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